澳門資料統計體系

在澳門,負責編制統計資料的體系稱為澳門資料統計體系。它是根據政府法令而設立的,功能是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制訂及推行社會經濟政策所需的統計資料。此外,還為私人使用者提供與其活動有關的統計資料。

澳門資料統計體系

統計諮詢委員會
統計諮詢委員會扮演聯繫資料提供者、統計編制機關與資料使用者的角色。它是由統計暨普查局局長擔任主席,委員包括統計暨普查局及澳門金融管理局代表,澳門公共行政當局各功能職權範圍代表,以及澳門重要社團及其他領域的代表。

統計暨普查局
屬於澳門資料統計體系的一個統計編制機關,負責全面協調本地區的統計活動,享有技術自主權。

獲授權統計機關
獲授權統計機關僅可行使由統計編制機關授予之職能。在未得到統計暨普查局的預先核准前,不得將任何資料作為官方資料發表。而統計暨普查局在核准前得聽取澳門金融管理局之意見。當資料不符合被定為官方統計資料所需之技術要件時,統計暨普查局局長可拒絕發表該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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